法律问答

有一个朋友晚上开车把别人车撞了,人跑了。第二天去处理了,最后赔偿什么的都交了人家车主了。本来挺顺利的处理这件事的民警也挺好。但是最后大队长可能是说不行要拘留6个月(家里有病人不能拘留)还罚款。我朋友最后没办法找人给了他3000 让他给办办。最后钱收了还要2000罚款 扣12分就不拘留了??我朋友一直也没去处理本来家庭条件就不好(里里外外花了好几万)怎么办

刑事辩护
2019-05-22 18:41:05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的规定,损害赔偿的范围包括: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和财产直接损失。造成残疾的,还有残疾赔偿金,残疾用具费及精神抚慰金等;造成死亡的,还有死亡补偿费,被抚养人生活费等,各赔偿项目应按实际情况确定,并一次性结算费用。
  • 同时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以下简称“交强险”)和第三者责任商业保险(以下简称“商业三者险”)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当事人同时起诉侵权人和保险公司的,人民法院应当按照下列规则确定赔偿责任:
    (一)先由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二)不足部分,由承保商业三者险的保险公司根据保险合同予以赔偿;
    (三)仍有不足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侵权责任法的相关规定由侵权人予以赔偿。被侵权人或者其近亲属请求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优先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2、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有责任的赔偿限额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10000元人民币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0000元人民币财产损失赔偿限额:2000元人民币
    3、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赔偿限额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1000元人民币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000元人民币财产损失赔偿限额:100元人民币
    4、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六条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和《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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