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号由佳木斯建三江顺丰快递空运手工食品20斤,邮寄到海口到付邮费,中途不知道什么原因发到北京,然后改陆运发海口,顺丰没有联系寄件方跟收件方,随意更改货物运输路程,严时到达,给货物食品照成了腐烂,19号到达海口,快递公司向我要173元的空运钱我拒收,我向顺丰快递打投诉电话打了几次无人处理,顺丰违规超做导致我经济损失,今天顺丰赔付人员给我打电话说赔付我300,我不同意,请问顺丰应该赔付我多少钱?我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起诉他们吗?
消费者维权
2019-05-23 06:5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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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法》第四十七条规定:邮政企业对给据邮件的损失依照下列规定赔偿:
(一)保价的给据邮件丢失或者全部损毁的,按照保价额赔偿;部分损毁或者内件短少的,按照保价额与邮件全部价值的比例对邮件的实际损失予以赔偿。
二、你与快递公司之间存在货物
运输合同关系,自然只找快递公司要求赔偿即可。如协商不成,可以起诉索赔。
三、电脑残余价值需有资质的鉴定机构鉴定,所谓保险公司的鉴定如偏离事实你可以不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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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快递市场管理办法》规定:快递丢失应按双方事先的约定赔偿。如果没有约定,赔偿方式有两种:寄件人为快件保了价(买了保险),按保价金额赔偿;没有保价,依据《邮政法》《
合同法》相关规定赔偿。
《邮政法》规定:对于未保价的邮件丢失、损毁或者内件短少的,按照实际损失赔偿,但是最高赔偿额不超过所收取资费的3倍。 《合同法》规定:如果运输过程中货物有损毁,快递公司要与消费者按照约定给予赔偿,如果没有约定的话要给予市价赔偿,即按照交付或应当交付时货物到达地的市场价格计算。
如果发生快递丢失的情况,当事人可以证明您所寄物品的价值的话,快递公司是应当按您托寄物品的实际价格进行赔偿的。建议先与快递公司协商,在协商不成功的情况下,建议保留相关凭证向您所在的消费者保护协会投诉或者委托律师向法院起诉,以更好地保护您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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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