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们夫妻感情不合现在分居差不多四年了,我已经起诉一次,没有判离,第二次起诉会判离吗?

2019-05-23 07:00:29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一般情况下,第一次起诉离婚判不离,第二次起诉会判离婚。两次起诉要时隔六个月。
      所谓的六个月的期限是对第一次被判决不准离婚的案件,原告方再次起诉的时间上的限制,是第一次判决以后,6个月内原告不能再次提起离婚诉讼。
      司法实践中,法院会再给双方缓解的余地,一般第一次会判不离;但第二次一方再次提出离婚时,就会判离的。
  • 法律上的分居可不是大家认为的分床或者分房而睡。法律上的分居是指夫妻双方在继续维持其夫妻关系的情况下,停止共同生活,并各自建立属于自己的生活方式的状况。通常情况下,即使夫妻双方仍然同住于一个屋檐下,但只要彼此已分房,各不相干,这种情况如果满了两年,那么在法律上即可认定为夫妻分居。但是不包括因工作学习而分居两年的情况。  根据《婚姻法》第32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因此,一方要离婚可以随时起诉离婚,解除婚姻关系法律没有专门规定分居多久才可以离婚,分居满两年只是作为其中的一种情形。分居满两年和感情不和是判决离婚的法定理由。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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