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同道同向行驶,前方的车辆未打转向灯突然变道造成紧跟在其后的车辆刹车不住车撞向斜对面停在路边的车但未触碰到前方变道车酿成车祸,前方变道车辆有责任吗?麻烦律师费心求解,真心感谢!注:前方变道车辆为三轮车,当天未带证件上路,车子未验审,而且车斗还搭了两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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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
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规定:
第九十一条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
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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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道路交通事故
损害赔偿案件中,公安机关或人民法院根据肇事者和受害人在交通事故中的过错程度以及各自的
交通违章行为在交通事故中作用力的大小来确定双方的责任程度。 由于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采取了
过错责任原则,即根据双方的过错程度确定相应的责任。
因而一般来说,过错越大,责任越重。为充分保障受害人尤其是非机动车驾驶人以及行人的利益,《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还规定了机动车驾驶人或所有人的无过错责任,即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发生交通事故,造成对方人员死亡或者重伤,机动车一方无过错的,应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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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