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这里就是我4月底跟老板和主管说了我要辞工,老板说这个月忙不给辞工,我到5月20多号又跟他说了,然后他就给一个3月进来的新人辞工还有一个新来的也是说辞工,老板就叫我们商量每个月走一个,我是第一个说辞工的也是最后走的,我今天说我这个月做完最后一天了,可他还是不给我走,说没招到人其实我说了我做完今天就走才叫文员下去贴招聘公告的,这怎么算?我已经说了我家有事!!现在是8月底

2019-05-23 08:21:43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离职手续提交一个月之后,就可以自动离职了。不受约束。老板不给辞工怎么办,你现在这种情况,公司是可以要求你暂不离职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通过司法手段来解决。及时将目前存在的劳动纠纷事实转交当地司法行政机关进行处理,或者直接起拆至当地人民法院来通过法律手机解决。
    在接着你的诉状后,相关司法部门会出面帮你解决这类事件。 通过劳动仲裁机构协商解决。由于解除劳动合同会伴随一系列的人员、关系变动,故问题的最终解决需要借助具有一定权威性、中立性的仲裁机构来协商解决。
    如果遇到的问题比较复杂,强烈建议咨询当地司法行政机关,尤其是咨询所在乡镇级司法所。
  • 建议提前三十天辞职,发生争议之后,建议先协商,协商不成,可以搜集证据,去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劳动仲裁是指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当事人申请仲裁的劳动争议居中公断与裁决。
    在我国,劳动仲裁是劳动争议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必经程序。按照《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提起劳动仲裁的一方应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
    除非当事人是因不可抗力或有其他正当理由,否则超过法律规定的申请仲裁时效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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