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前年10月办了房屋租赁备案证,去年换了房子,我想重新办备案凭证,请问是否要先去注销之前的登记凭证,再重新办还是直接去办新的备案凭证呢??

2019-05-23 08:20:39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十六条 房屋租赁申请经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审查合格后,颁发《房屋租赁证》。  县人民政府所在地以外的建制镇的房屋租赁申请,可由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委托的机构审查,并颁发《房屋租赁证》。
      第十七条 《房屋租赁证》是租赁行为合法有效的凭证。租用房屋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房屋租赁证》作为经营场所合法的凭证。租用房屋用于居住的,《房屋租赁证》可作为公安部门办理户口登记的凭证之一。
      《房屋租赁证》是房屋租赁行为合法有效的凭证,租用房屋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房屋租赁证》作为经营场所合法的凭证。租用房屋用于居住的,《房屋租赁证》可作为公安部门办理户口登记的凭证之一。
    未取得《房屋租赁证》的,不得出租房屋。
  • 房屋出租怎样登记备案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租赁当事人应自租赁合同签订、变更、解除、终止之日起10内办理登记备案、变更、解除、终止手续。出租房屋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如下:  
    (一)办理机构:涉外、宾馆酒店的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直接到市房地产租赁管理所办理;其他房屋的租赁登记备案到各区房地产租赁管理所或其委托的街镇出租屋管理服务中心办理。  
    (二)提交资料:
    1、房地产租赁登记备案申请表和房地产租赁合同;
    2、房地产权利证书或证明其产权的其他有效证件;
    3、租赁当事人的身份证明或合法资格证明。  
    (三)登记备案:租赁管理机构对符合出租条件的房屋,于5个工作日内在房地产租赁登记备案申请表和房地产租赁合同上加盖租赁登记专用章,并发放《房屋租赁证》。  相关知识延伸阅读:房屋转租合同登记备案怎么做  转租双方当事人应在签订房屋转租合同后15日内持下列材料向房地产登记机构办理房屋转租合同的登记备案,领取转租合同登记备案证明:  
    (1)出租人同意转租的书面意见或者经登记备案的租赁合同;  
    (2)租赁合同的登记备案证明;  
    (3)转租合同;  
    (4)转租的承租人个人身份证明或者企业、其他组织的登记注册证明。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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