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朋友请客吃饭,另一个朋友也去了,喝完酒以后另一个朋友骑车回家撞马路上意外身亡,当时喝完酒以后我们开车出去玩,我们打算把他送回家,玩的过程中死亡者去找 他另一个朋友玩了,我们打电话他也不接,之后才知道他自己骑摩托车撞马路上意外死亡了,请问跟我有关系么

2019-05-23 13:13:35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的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 结合实际情况确定夫妻共同财产和死者遗产范围。死亡赔偿金不属于共同财产, 死亡赔偿金因司法解释采取继承丧失说:
    如果没有遗嘱,死者的遗产适用法定继承,由死者的配偶、父母和子女平均分割。
    车祸的赔偿款不是遗产,其中死亡赔偿金和精神抚慰金由死者的配偶、父母和子女平均分割。结合被抚养人个人情况确定被抚养人生活费的分配方案。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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