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我的银行承兑汇票的收款行是基本户,请问我可以委托我的一般户银行收款吗?

票据纠纷
2019-05-23 14:00:18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以银行承兑汇票委托收款为例, 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银行结算管理的通知》(银发〔1997〕143号)的规定用新版银行承兑汇票,采用委托收款方式提示付款。承兑汇票委托收款主要规定如下:  
    一、关于使用压数机压印汇票金额的问题。在执行新《支付结算办法》之前,银行在承兑新版银行承兑汇票时,仍继续使用压数机压印小写金额,压印的位置在“承兑协议编号”栏下方空白处。  
    二、关于企业单位通过委托收款提示付款背书的问题。企业单位委托其开户银行向承兑银行提示付款时,应按规定在汇票背面作成委托收款背书,即在“背书人签章”栏内加盖该单位财务专用章和授权的经办人名章或由该单位授权的经办人签名,填明“委托收款”字样和日期,并在“被背书人”栏内填明开户银行名称。  
    三、关于贴现背书和贴现、转贴现、再贴现银行提示付款的问题。贴现申请人在办理贴现、转贴现和再贴现时,应作贴现背书,即在“背书人签章”栏签章(申请人为企业单位的加盖该单位财务专用章和授权的经办人名章或由该单位授权的经办人签名;申请人为银行的加盖该银行汇票专用章和授权的经办人名章或由该银行授权的经办人签名),并填明日期;在“被背书人”栏填明贴现、转贴现、再贴现银行名称。贴现、转贴现银行向承兑银行提示付款时,应在汇票背面“背书人签章”栏加盖该银行结算专用章和授权的经办人名章或由该银行授权的经办人签名,将汇票连同委托收款凭证寄承兑银行。再贴现到期收回,在新《支付结算办法》实施之前,暂由中国人民银行直接向再贴现申请人收取款项。  
    四、关于承兑银行付款时间问题。承兑银行收到企业单位开户银行或贴现、转贴现银行寄来的汇票及委托收款凭证,审查无误后,应于当日付款。  承兑银行经审查发现存在合法抗辩事由的,应填制退票理由书,连同委托收款凭证和汇票及时退回。  
    五、关于新版商业承兑汇票的启用时间问题。新版商业承兑汇票是按照正在制订的新《支付结算办法》和《支付结算会计核算手续》设计印制的,其联次的用途和办理要求与现行的《银行结算办法》不同,故暂不启用新版商业承兑汇票,具体启用时间与新《支付结算办法》和《支付结算会计核算手续》的实行时间一致。  各行在办理银行承兑汇票时,必须严格遵守银行结算纪律,不得无理抗辩、拖延支付。违反规定的,严格按照《违反银行结算制度处罚规定》进行处罚。
  • 银行承兑汇票贴现过程是怎样的?  银行承兑汇票贴现的程序  
    一、申请人应具备的条件  
    (一)依法登记注册并有效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并依法从事经营活动;持有中国人民银行核发的“贷款卡”;  
    (二)与出票人或前手之间具有真实合法的商品交易关系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三)在开户行开立结算账户;  
    (四)非银行承兑汇票的出票人;  
    (五)满足开户行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申请人需要提供的资料  
    (一)通过年审的营业执照、经营许可证、企业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及本人身份证、护照原件及复印件;申请人章程、验资报告、税务登记证;  
    (二)经中国人民银行年审合格的贷款卡原件;  
    (三)申请人与其前手之间的商品交易合同、增值税发票等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四)开户行要求的其他资料。  
    三、申办程序  客户向开户行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有关资料,经我行审批同意后,办理相关贴现手续。  
    四、服务渠道  银行各级分支机构公司业务部门是银行承兑汇票贴现业务的经营部门,负责该项业务的营销、申请受理、调查评价以及客户服务工作。  银行承兑汇票贴现是指银行承兑汇票的贴现申请人由于资金需要,将未到期的银行承兑汇票转让于银行,银行按票面金额扣除贴现利息后,将余额付给持票人的一种融资行为。收取银行承兑汇票,要根据出库日距汇票到期日的天数和公司规定的利率计算应收取的利息,并将收取的利息与货款一并开在给客户的增值税发票中。利息的计算方法如下:  利息=(汇票票面金额X利率)/360X汇票到期天数  1)、应收票据的贴现要计算贴现息和贴现净额(或称贴现所得额),并据以登记有关帐户。  贴现息=票据到期价值×贴现率×贴现期  贴现净额=票据到期价值-贴现息  票据到期价值是指票据到期时可收回的全部金额。对无息票据来说,到期价值就是票据面值;对附息票据来说,到期价值则是票据面值与票据利息之和;贴现期是指从票据贴现日到票据到期前一日的时间间隔。票据的票面利率和银行贴现率习惯上均用年利率来表示,贴现利率由银行统一制定。这样,在计算票据到期价值及贴现息时,均应将有关期间换算成年来表示。如,为期90天的某一计算时间,换算成年来表示则为3/12,90/
    360.按一般商业习惯,一年按360天计算,一个月按30天计算。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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