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8月3XX人与别人发生口角争执,先动手踢了对方一脚,后续两人扭打在一起,由指甲刮擦造成对方头部受伤流血,打架期间双方均没有使用武器,后来对方被送往医院清理伤口,排片,医生鉴定为轻微受伤,不用住院,头部也没有受损,后来我们去了派出所写了调解书答应8月6号赔偿对方4000元达成和解。8月6号我按时赔偿对方当初协议金额3400,因为当时私下商量双方都同意了,也有证人在场,过后双方握手言和此事就此告一段落。8月25号对方因为急性脑膜炎被送往医院,8月30号不治身亡。法医鉴定死者过世因打架头部受伤感染引起。请问我需要负哪些责任,是赔钱还是需要坐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