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上海动迁房产证还没有下来可以办理长期居住证吗

2019-05-23 19:05:06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规定,出卖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合同无
    效或者被撤销、解除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返还已付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一)故意隐瞒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事实或者提供虚假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
    (二)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抵押的事实;
    (三)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出卖给第三人或者为拆迁补偿安置房的事实。
  • 买卖动迁房后,会出现许多问题,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比如,动迁房办理房产证流程是什么?相关的当事人还有拆迁的开发商首先应该要核对材料数据,只有在确认无误之后,才可以带着身份证明、老房权证还有相关的合同、动迁房的总证复印件以及派出所关于房屋坐落的证明、房管部门的确权审批表,这些只有等到房管相关部门同意以后,才可以进行房产证的办理工作。
    第一步就是要查看委托协议的内容,动迁房的房产证委托代办协议中应该要明确约定开发商应该在什么期限内办理好相关的房产证,同时,开发商或者是代理公司应该要当于什么期限内提供相关的缴纳税费的正式收缴的凭证。
    第二步就是缴纳房产证的代办费、公共维修基金、契税还有相关的印花税给开发商。办理好相关的收房入住手续以后,开发商一般会要求业主缴纳相关的费用。但是,在交钱之前,还应该要了解一些税费的收缴标准,这样子就可以核实开发商计算是不是正确的。
    交钱之后,相关的人员还应该要保留好相关的收款凭证,这样就可以按照相关的要求收款单位盖公章,不要收“白条”。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