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离婚后我前夫不让我探望孩子,如果我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将对我丈夫采取什么样的强制执行?

2018-08-09 13:41:5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离婚有两种方式:一种方式是协议离婚,一种方式是通过诉讼途径起诉离婚。  
    首选,可以采用协商的方式进行离婚。但协议离婚,必须双方对离婚与否,财产分割,债务分担等达成一致意见。
    否则就无法协商离婚,只能通过诉讼离婚。 双方通过协议方式离婚的,离婚登记按照初审——受理——审查——登记(发证)的程序办理。诉讼离婚,即通常所说的法律途径离婚,比协议离婚较为复杂。

  • 1、申请强制执行是启动执行程序的首要条件;
    2、法院在接受了强制执行申请书,并立案后,执行庭有权针对申请人的诉求了解对方的一些财产情况或是执行过程中一系列可能存在的和解建议,这时候有的法官也会采取进行笔录的方式。
    3、执行庭在对被执行人,也有必要进行相关的询问,了解被执行人的一年内的财产情况及目前的财产情况,以及了解实现执行请求的可能性,这时候也是需要进行笔录的。
    4、笔录是法官进行相关工作的必要记录,属正常工作范围。
  • 《婚姻法》第三十八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的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
    对于分割财产一般情况下,财产平均分配,债务均担。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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