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保密协议只写了对公司有利的而没有写对员工有利的合同

2019-05-24 07:03:42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第六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   前款规定的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工资的起算时间为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截止时间为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
  • 保密协议签订是看工作岗位而定的。

    并不是每位员工都要签订保密协议,有的职位是要签,有的职位不用签。而且保密协议签署的话,也会因所属公司不同而订。

    类似与研发、创新类型的公司则是要签署保密协议的,这点是因为公司的特殊性,来签订的。
    保密协议签订就你现在这种情况,公司应该每个月除去工资外,还有另外签订保密协议的补贴,若是只让你签订协议,而没有相关的补贴那这份保密协议是无效的,毕竟签订双方要有相对的利益关系。
    若是在普通公司上班,类型行政和后勤类的工作则不需要签订保密协议。而销售类型的,有接触到客户这类的,则要签订保密协议。
    若是离职,公司是不能因为你没有签订保密协议而扣押工资。
    合同中有规定离职后要在离职之后的一个月内讲工资发放到员工手中,这点是不会因为没有签订保密协议而有所改变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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