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的车在上行时,下行车下来了一辆车,可是后面紧跟着一辆,但是他不打转向灯,忽然,飞到了我的车前,大约两米距离偏我前方右超车,本人在以45码左右的车速,为了减轻伤亡事故,方向向左闭让开了事端车,可是左车道边有个深渠,所以又向右边打方向,然后,就撞到了,路边的广告牌子上,恰好交警下来路过,然后看了下情况,检查了我的车,检查了我是不是酒驾,结果车手续齐全,并没有酒驾。就叫拖车把车拖到了友谊修车场修车。第二天我去找交警让把那个车在监控室里,调出可是他们(交警)说我就算把那个车主叫来他不承认,别人也没办法,所以就没有调,我觉得这个超车应该给我负责任。想咨询下你们律师我该怎么办那个车主才会负责任。

2019-05-24 11:20:49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酒驾出现交通事故时,交强险一般会先赔偿受害人。而商业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则不给予理赔。如果购买的是商业险,是否赔偿则按照保险公司是否将免责条款以合理的方式告知投保人来决定的。
    “严格来讲,交强险也是不给予赔付的,但法院在案例审判中,一般会要求保险公司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进行理赔,之后保险公司再向肇事者追偿。”《交强险条例》存在的意义在于保障道路交通事故受害人能够获得及时有效的救济,具有社会公益意义。
    因此,若是被保险人投保了交强险,受到人身伤亡时却得不到赔偿,交强险就失去了存在的意义。
    而如果是商业险,保险公司已经以合理的方式告知了投保人,投保人出现免责条款中的情况时,保险公司一般是不给理赔的。
    但若保险公司没有以合理的方式告知投保人,并经投保人确认,合同中的免责条款就会失效。
  • 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对机动车与行人、非机动车驾驶人发生交通事故的民事赔偿规定了严格责任原则,以体现对交通弱势群体的保护。与过去无过错原则(赔偿10%)有很大区别。
    一般情况则都要由机动车一方承担民事责任。除非证明损害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不承担民事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且机动车驾驶人已经采取必要处置措施的,可以减轻责任。
    减轻责任部分为10%至50%之间,法和条例均未规定,拟请高法在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有关司法解释中明确规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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