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担保的效力来看,在银行抵押权凭证办妥之前,借款人违约不还款时,贷款银行有权要求开发商履行保证责任。开发商在偿还借款人到期的和未到期的全部贷款以及
违约金等债务后,可以依据《担保法》第12条的规定,通过协商或诉讼途径向借款人追偿。
抵押加阶段性保证借款中须具备三方当事人,即借款人(抵押人、购房人)、贷款人(债权人、抵押权人)和保证人(开发商)。
在这三方当事人间产生了四种法律关系,即购房人与开发商之间的
买卖合同关系(实质上是一种远期交货合同);购房人与贷款银行之间的
借款合同关系;购房人与贷款银行之间的
抵押合同关系,开发商与贷款银行之间的
保证合同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