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女儿结婚三年了,当时没领结婚证,因为男方不到年龄,举行了仪式庆典,刚过三个月,年龄够了正准备领证,这时男方以种种理由和借口不去办,因为他在单位又和别的女人好上了,偶尔回家一次来哄骗我女儿,更可恶的是最近还和那个女的领了结婚证,现在敢我女儿走,他两是合法的了,请问律师同志这种先事实后法律的结婚是重婚罪吗。

2018-08-09 14:36:1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45条规定,对重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58条的规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二、有配偶的人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构成重婚罪。犯罪分子的犯罪行为已经超过刑法规定的追诉时效期限的,不再追究其刑事责任;如果已经被追究了刑事责任,该案件应当予以撤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5年有期徒刑的,追诉时效的期限为5年,重婚罪经过五年不再追究;以最后分开的时间,还去是不算的。

  • 1、重婚罪,是指有配偶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有配偶,是指男人有妻、女人有夫,而且这种夫妻关系未经法律程序解除尚在存续的,即为有配偶的人。又与他人结婚,包括骗取合法手续登记结婚的和虽未经婚姻登记手续但以夫妻关系共同生活的事实婚姻。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是指本人虽无配偶,但明知对方有配偶,而故意与之结婚的(包括登记结婚或者事实婚)。
    2、重婚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一是有配偶的人;二是没有配偶的人,明知对方有配偶而与之结婚。
    3、根据您描述的案情,首先要确定主体是否符合一方有配偶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与他人成立婚姻关系或者一方没有配偶但明知对方有配偶而与之结婚。其次,客观要件是否符合重婚的行为,即有配偶的人又与他人结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包括登记结婚和事实婚姻。
  • 重婚是破坏国家婚姻制度的犯罪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58条规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在司法实践中,对于证据确凿的重婚行为要依法定罪处罚,运用法律的手段,保护一夫一妻制度。  重婚是指有配偶者又与他人结婚的违法行为,即一个人在同一时间内存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婚姻关系。构成重婚须具备两个要件:  
    1、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已存在有效的婚姻关系,或者说前一婚姻关系仍然有效存续。这是构成重婚的前提条件。如果双方均没有婚姻关系的存在,是未婚、离婚或丧偶的人,自不构成重婚。如果一方或双方虽有婚姻关系,但其婚姻已被宣告无效或被撤销,亦不构成重婚。但是,对于无效婚姻或可撤销婚姻的当事人,在其婚姻未被依法定程序宣告无效或撤销之前,仍属于有配偶的人,若与他人结婚,则构成重婚。  
    2、有配偶者与他人结婚,包括两种形式:一是有配偶者又与他人登记结婚,称为法律上的重婚;二是虽未经结婚登记,但又与他人以夫妻关系同居生活,称为事实上的重婚。由于法律上的重婚不易实现,故现实生活中事实上的重婚为重婚的主要表现形式。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