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律师你好,我驾驶载货骑车因走了乡间公路被村干部扣押了,当时我已报警,扣了一宿后,早晨还不让走我强行开车走对方过来栏我车,发生点小刮蹭后,我把车开走了。随后对方住院,我们通过派出所调解我给了对方7千多赔偿。我认为对方有敲诈勒索行为,在这种情况下,我想从新起诉对方告他非法扣押我车辆,追究对方的刑事责任和相关赔偿,请问可行吗?该怎么走诉讼程序?

2019-05-24 15:19:56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查明属实后,车辆的所有权,应当返还。拒不返还,持续时间较长,受害人需要替代的交通工具,给受害人的生活带来不便,可以主张赔偿损失。
  • 人身损害赔偿,是指自然人的生命、健康、身体受到不法侵害,造成伤害、残疾、死亡及精神损害,要求赔偿义务人以财产进行赔偿的侵权法律制度。根据《责任法》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人身损害赔偿的多少是按照政府统计部门公布上一年度相关统计数据确定。因此,当事人在计算人身损害各项赔偿金额时应该查清相关数据,以便于确定赔偿项目计算标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