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老爸被人打得头破血流,手也断了,而且是去我家里面打 的现在打人者不出医药费,我该怎么办?

暴力伤害
2019-05-24 15:25:18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打人违法,殴打孕妇情节严重,应负相应的法律责任,但对被害人自杀不应承担刑事责任。
    1、《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2、《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 出车祸,对方没钱出医药费,受害方可以1/找交警部门,快点出,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
    2/对方车辆有强制性保险,可以让交警部门协调保险公司先期垫付医疗款.
    3/可以将当事人诉讼于法庭判决,
    4/对方拒不给钱,马上申请强制执行,这些最好找个律师;
    5/如个人有买保险,可以让保险公司现垫付一笔医药费;
    告上法庭,时间会拖得比较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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