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想问下,我和前夫已经离婚十年了,一个女儿,随他,在和他婚姻期间,我们玩耍打了几张借条,(事实上他欠我家钱)可我没操心,他是个比较有心计的人。现在回想起来挺害怕的。他是靠我家起家的,到目前为止没提出来这件事/
离婚的时候什么都没在判决书上写清,我把这件玩笑事给忘了,那天突然想起来了,好害怕!我现在也是有家庭的,我怕真的有什么后果!都不敢说,我该怎么办?求求你们,告诉我怎么办!







一个可怜的女人!

经济犯罪
2018-08-09 15:23:4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婚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共同财产应当均分,共同债务也应当均分。《新婚姻法司法解释三》 第十条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此时,对于夫妻一方婚前购买的房屋,即使婚后夫妻共同还贷的,离婚时房屋归属于购买房屋的一方,另一方只能得到一定的补偿。
  •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同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解释
    (一)》第28条规定:"婚姻法第46条规定的‘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因此,根据法律规定,受家庭暴力的离婚妇女,不但可请求物质赔偿,而且可以请求精神赔偿。
  • 【1】在婚姻期间妻子卖淫,丈夫带着证据起诉离婚,法院要调解,调解不成,夫妻感情确实已经破裂,可以判决离婚。妻子卖淫,公安机关应该拘留妻子,进行罚款。【2】《婚姻法》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治安管理处罚法》第66条,卖淫、嫖娼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在公共场所拉客招嫖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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