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妈妈骑电动车被别人开车撞了,交警判对方全责,胃出血,现在还躺在医院里动都不能动,只能输营养液,现在对方也不出面解决,医药费现在全部是自己出的,我家现在该怎么办?

2019-05-24 18:31:48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交警判定对方全责后,对方如果不承认,可以搜集其不承认理由的相关证据,在收到事故责任认定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提起复核。如果没有提起,那么无论对方是否承认,事故责任认定书便为既定事实,没有什么可说的。
    如果涉及赔偿问题,可以走诉讼程序,一般法院会以事故责任认定为准。
  • 涉及的情况较多,需要具体分析,若损害是由第三人造成的,可以要求造成损害的第三人赔偿医药费。
    法条依据:因第三人侵权导致损害结果发生的,由实施侵权行为的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
    安全保障义务人有过错的,应当在其能够防止或者制止损害的范围内承担相应的补充赔偿责任。安全保障义务人承担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赔偿权利人起诉安全保障义务人的,应当将第三人作为共同被告,但第三人不能确定的除外。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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