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家邻居的鸡不见了,跑我家来要鸡。我一气之下拿木凳砸到他脸部,右边脸打成骨折,轻伤二级。他去评残为10级,这合理吗?

其它
2019-05-24 19:03:05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轻伤已经达到追究刑事责任,对方谅解与否原则上不会影响法院的判决,但是实践中,法院在做出刑事判决的时候会考虑到取得对方谅解的情节,一般都会减轻处罚的。现在如果是在审查起诉阶段,你需要向检察院申请取保候审
    认罪态度好,坦白,自首,立功等都是法定从轻或者减轻的情节。
  • 工伤肋骨骨折4肋和6肋存在评定的伤残等级相同的可能性,但也存在不同情形。

    职工工伤致4肋骨折,或者6肋骨折,未致胸廓畸形的,符合国家标准《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GB/T“
    5.10十级”“12)身体各部位骨折愈合后无功能障碍或轻度功能障碍者”之规定,应评定为十级伤残;但其中6肋骨折,是双侧骨折,并且致胸廓畸形的,符合“
    5.8八级”“45)双侧≥3根肋骨骨折致胸廓畸形”之规定,应评定为八级伤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
    GB/T

    5.8八级
    5.
    8.1定级原则
    器官部分缺损,形态异常,轻度功能障碍,存在一般医疗依赖,无生活自理障碍。
    5.
    8.2八级条款系列
    凡符合
    5.
    8.1或下列条款之一者均为工伤八级。
    45)双侧≥3根肋骨骨折致胸廓畸形;

    5.10十级
    5.
    10.1定级原则
    器官部分缺损,形态异常,无功能障碍,无医疗依赖或者存在一般医疗依赖,无生活自理障碍。
    5.
    10.2十级条款系列
    凡符合
    5.
    10.1或下列条款之一者均为工伤十级。
    12)身体各部位骨折愈合后无功能障碍或轻度功能障碍者;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