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网络诈骗 发链接然后看商品,然后他会给你付款码需要支付支,付后返回原来本金单子越大利润越高 对方自己某公司员工 给我看了营业执照和个人身份证不知真假,我没有对方电话,有银行转账记录 姓名银行卡号及名字转账四次不同账户共7200元

消费者维权
2019-05-25 06:05:05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银行卡(包括借记卡、信用卡等)欺诈主要有如下形式:  
      
      骗取持卡人密码和账号。
      不法分子通过各种手段,如互联网、手机短信等方式,骗取持卡人的账号和密码,造成持卡人、发卡人的资金损失。
    主要手段有:
      
      ·开设假银行网站或假购物网站
      ·利用计算机病毒进行诈骗
      ·利用短信群发器向不特定的社会群体发送虚假信息
      ·直接在ATM机上安装微型摄像装置,或利用高倍望远镜在距ATM机不远处窥视
      ·通过虚假电话银行,诱使客户输入个人信息,窃取客户的银行卡账号和密码。
  • l、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2、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1996年12月16日)的规定:个人诈骗公私财物2千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个人诈骗公私财物3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   
    个人诈骗公私财物20万元以上的,属于诈骗数额特别巨大。诈骗数额特别巨大是认定诈骗犯罪“情节特别严重”的一个重要内容,但不是唯一情节。诈骗数额在10万元以上,又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也应认定为“情节特别严重”:   
    (1)诈骗集团的首要分子或者共同诈骗犯罪中情节严重的主犯;   
    (2)惯犯或者流窜作案危害严重的;   
    (3)诈骗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急需的生产资料,严重影响生产或者造成其他严重损失的;   
    (4)诈骗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救济、医疗款物,造成严重后果的;   
    (5)挥霍诈骗的财物,致使诈骗的财物无法返还的;   
    (6)使用诈骗的财物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   
    (7)曾因诈骗受过刑事处罚的;   
    (8)导致被害人死亡、精神失常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9)具有其他严重情节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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