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号剖腹产手术,25号又剖了一次是肚子里有血块,然后输了1300cc血,28号发现胸腔积液院方让我们转院,转院后在医院治疗了一段时间出院后,去找当时剖腹产医院谈,他们说有保险,让我们提交手续走他们医院上的保险,由保险公司赔偿,我们不懂应该要哪些赔偿,和赔偿金额!这种情况能赔偿多少
医疗事故纠纷
2019-05-25 08:40:31
-
财产保险赔偿有依照比例赔偿方式,比例赔偿方式,又称责任赔偿方式。当发生保险事故造成损失后,按照保险金额与出险时保险财产的实际价值(或重置价值)的比例来计算赔偿金额,即保险赔偿与损失数额的比例,等于保险金额与出险时保险财产实际价值的比例。
其计算公式为保险保障程度=保险金额/出险时保险财产的实际价值×100%
保险赔款=损失金额×保险保障程度
保险保障程度最高为100%。如果保险金额超出财产实际价值,则超出的部分无效。
例如,保险财产在损失时的实际价值为100000元,保险金额为90000元,财产损失金额为60000元,则保险保障程度=90000/100000X100%=90% 保险赔款=60000×90%=54000(元)。
-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三十七条 发生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申请卫生行政部门处理的,应当提出书面申请。申请书应当载明申请人的基本情况、有关事实、具体请求及理由等。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身体健康受到损害之日起1年内,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
-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