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请问,存在纠纷合同的合同是不是属于无效合同

2019-05-25 09:40:40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我国对待无效合同所产生的利
    益一般有四种做法:
    3. 赔偿损失。赔偿损失以过错为条件,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 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4.收归国库所有、返还第三人。当事人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 利益或者第三人利益的,因此取得的财产收归国家所有或者返还 给第三人。

  • 1.《合同法》第57条规定:“合同无效,被撤销或者终止的,不影响合同中独立存在的有关解决争议方面的条款的效力。”合同中有关解决争议方法的条款具有相对独立性,不因合同无效而失去其效力。
    2.《解释》第2条规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承包人请求参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的,应予支持。”需要注意的是:法律仅规定为承包人请求的应予支持,如果发包人请求参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是否支持,法律并未规定。在一次实际案例中,北京仲裁委员会某仲裁员认为只有承包人请求时才予以支持。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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