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一个同事在2014年12月份,偷我身份证办了一张信用卡,2016年8月份打电话给我说欠了20000元,欠款已经还清我现在还能告他吗?

2019-05-25 10:52:04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先报警备案,这样今后如有人持该身份证作案.办事就能就能与你无关;同时银行卡挂失以防坏人提款;然后去你户口所在地申请重办身份证,一般费用40元加急加钱;如一时半会儿无法回老家,则抓紧请用工单位协助先办理居住证。希望对你有帮助。
  • 恶意透支的数额,是指在一定条件下持卡人拒不归还的数额或者尚未归还的数额。不包括复利、滞纳金、手续费等发卡银行收取的费用。
    恶意透支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但在公安机关立案后人民法院判决宣告前已偿还全部透支款息的,可以从轻处罚,情节轻微的,可以免除处罚。
    恶意透支数额较大,在公安机关立案前已偿还全部透支款息,情节显著轻微的,可以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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