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我们是倒班性质的,上12休24的那种,如果我们的班赶到五一十一那天的工资应该怎么算?我们单位按照最低标准给的加班费,他说那天你本应该当班,留给两倍的加班费,请问这样对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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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加班费的标准计算,可以依照劳动法的有关规定进行支付。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劳动者的加班费: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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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班工资是否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是指按照国务院规定发给的政府特殊津贴、院士津贴、资深院士津贴以及国务院规定免纳个人所得税的其他补贴、津贴。
因此,加班工资不属于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应并入工薪收入依法征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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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