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在上个星期我骑自行车被公交车撞了,头上起了个包,很痛,手机被摔坏了;当天公司的人就带我去体检,他们垫付了检查费等,没什么大问题!可是医生说要休息两天,开了假条。个人感觉也没什么问题,一直到现在也没有去医院检查了。上个月工资是4200左右,我们公司请假扣钱是按工资除以当月的工作日21天,也就是说我请假两天就要扣400元。可是现在对方说保险公司只能赔4200/30(天)X2=280元,另外加上手机的维修费用300元,总共只赔我580,然后就没有其他费用了!我觉得我的头到现在还有点痛,对我平时睡觉都有影响,难道没有对生活造成不便的赔偿吗?另外那个误工费按280元来算合理吗?只赔这580元能不能

2019-05-25 19:55:00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工伤期间、误工费由所在单位负责。
      按《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工伤职工停止工作,治疗工伤期间,按遭受事故伤害前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按治疗工伤医疗机构书面证明确认,满一年的,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
    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
    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 1.医院用药方面,的确是按照社保范围来报销,出院时向医院索要医院一张用药清单,会详细列明住院期间所用药品及数量,在每种药品备注栏都有自负百分数,若是0的话就是甲类药全报,不是0的话,是多少比列,就承担多少(保险公司不报此比例的金额).
    2.误工费是自事故当日起至伤者痊愈止进行计算,也就是住院天数加上医院给伤者出具的在家修养多少天的假条为准.
    3.误工费的计算,各省均不相同,主要是依据该省上一年度农村人口人均收入来确定每一天的工资标准.
    4.至于无论是住院还是出院之后.只要有医生证明.保险必须要赔偿这一点,保险公司要去医院调阅伤者住院相关病例,受伤情况等等,从而可以确定伤者病假的天数.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