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妻子离家出走半年,找不到人,小孩一直在男方带到五岁,我能找她要抚养费吗,可以起诉离婚吗?

离婚
2019-05-25 22:26:43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在一方长期失踪或离家出走得情况下,如果想离婚,可先诉至法院,由法院采取公告送达程序来完成对其妻的通知义务,一旦60日的公告期满,即便被告不出庭,法院亦可缺席判决。根据我国《婚姻法》的有关规定,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经法院调解无效,应准许离婚。
    许多人只知道婚姻法中夫妻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则构成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在诉讼中,如果调解不成,应当判决准予离婚的规定。但实际上,目前,我国法律不承认分居n年就可以自动解除婚姻关系。
    适用该条款的分居必须是因为感情不和导致分居,并且满2年的时间,法院才会予以判离。
  • 夫妻离婚后,孩子的抚养费要支付至子女成年,即18周岁。法院的原则是最大限度的保护孩子的利益,也就是说看双方的经济等各方面的条件,当然如果孩子在哺乳期应该会归女方,孩子有一定行为能力,法院会询问孩子的意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2.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 离婚有协议离婚诉讼离婚两种方式。 离婚解决是否离婚、孩子抚养权及财产分割三个问题: 如果双方对上述问题协商一致,可到民政部门协议离婚。 如果协商不成,直接上人民法院起诉离婚。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孩子的抚养权:二岁以内一般给母亲,2岁-10岁考虑到孩子的抚养情况和双方的经济条件,10岁以上考虑孩子的意见。
    孩子的抚养权及抚养费,一般是对方月收入20%-30%,除非对方愿意一次性全部支付,法院判决是按月支付。 财产;领取结婚证是划分是否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时间,但并不是必然的,还需要从资金来源来分析。
  • 缺席判决离婚的,法院会依据婚姻法规定依法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最常见的就是平均分配夫妻共同财产;宣告失踪的后果是失踪人的财产依法由他人代管。人民法院应指定失踪人的配偶、父母、成年子女或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为其财产代管人。
    宣告死亡的法律后果等同于事实死亡,因此被宣告死亡人的财产会作为遗产由合法继承人依法继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