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律师您好:劳动合同是一年期限,试用期是两个月,但是合同里写的试用期是2016年12月18日—2017年2月28日,实际的试用期超过2个月,公司违法吗?

劳动合同纠纷
2019-05-26 06:59:42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试用期期间需要缴纳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参加社会保险是法定的义务,当然也包括试用期。《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七十二条规定:“社会保险基金按照保险类型确定资金来源,逐步实行社会统筹。
    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从劳动法该条的规定,可以确定只要建立了劳动关系就应当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劳部发[1996]354号《劳动部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的通知》第3条之规定,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中,也就是说,试用期同样属于劳动关系的存续期间,因此,试用期内用人单位也应当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费。

    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自用人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工人向社会保险经办组织申请解决社会保险登记。未解决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组织核定其应当交纳的社会保险费。
    用人单位依法交纳社保与试用期无直接关系 《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八条用人单位应当自用人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工人向社会保险经办组织申请解决社会保险登记。未解决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组织核定其应当交纳的社会保险费。
     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组织申请解决社会保险登记。r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
    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公民身份号码。 第六十三条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交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组织责令其限期交纳或者补足。用人单位逾期仍未交纳或者补足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费征收组织能够向银行和其他金融组织查看其存款账户;并能够申请县级以上有关行政部门作出划拨社会保险费的决定,书面通知其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组织划拨社会保险费。
    用人单位账户余额少于应当交纳的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费征收组织能够要求该用人单位提供保证,签订延时交费协议。用人单位未足额交纳社会保险费且未提供保证的,社会保险费征收组织能够申请人民法院扣押、查封、拍卖其价值相当于应当交纳社会保险费的财产,以拍卖所得抵缴社会保险费。
  • 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在证实确属工伤事故的前提下,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也可以协商解决,用人单位应负责支付伤、残劳动者的医疗费及残疾赔偿金,详细内容如下:
    以下内容来自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七十七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也可以协商解决;
    拓展内容: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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