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儿子未满十六岁和成年人打架,是对方先动手把孩子打成轻微伤,他们要付什么法律责任,不满十六岁的孩子把对方脸打肿了没有构成轻微伤,不满十六岁的孩子付法律责任吗?

2019-05-26 09:27:54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构成故意伤害罪的,必须已造成他人人身一定程度的损害,构成轻伤的,要求尚未构成重伤但造成组织、器官结构的一定程度的损害或部分功能障碍。
    因此,只是一般打架斗殴致轻微的,轻微伤一般不构成刑事案件,所以很难认定为故意伤害罪。
    不过,打人至轻微伤需要接受治安处罚,具体处罚如下:
     
    1、由县级公安局决定给予双方治安处罚;
     
    2、打人者将会被拘留五日以上十日以下;
     
    3、打人者将会被罚款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严重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
  • 侵权责任法第十六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
    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因此如果受到轻微伤害的情况下,可以依照上述法律规定,请求对方支付相应的人身损害赔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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