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是一名挖机驾驶员。老板是个人的。我正常施工中不小心把路边无警示标语探头撞坏了,工地赔偿了4000。老板与工地结挖机台班费。工地扣了探头的费用四千元。当发工资时,老板却从我的工资里扣了四千。请问老板有权扣我四千元工资吗?

2019-05-26 09:29:41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解决劳动争议有四种途径,
    1、协商
    2、劳动争议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
    3、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
    4、向法院提起诉讼,劳动争议是比较特殊的民事纠纷,它的原则就是"先仲后裁",不经仲裁法院不会受理。
    劳动争议仲裁程序:到公司住所地的劳动仲裁机构领一张仲裁申请书,把申请人的信息、公司信息填好,写上事实和理由、诉讼请求,提交你掌握的证据,等待通知。根据仲裁庭的通知按时出庭即可。
  • 按照劳动法律规定,员工在法定工作时间内只要提供了正常劳动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标准支付。如果因你的原因给企业造成经济损失(注意:造成经济损失须有证据,仅仅是工作失误未造成损失的不算)应当赔偿,但每月扣除的赔偿金额不得超过你工资收入的20%且剩余的收入不得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

    用人单位克扣工资的,劳动者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举报或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同时可以请求解除劳动关系和经济补偿金)。

    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六条:“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
    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劳动法》第五十条、《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和《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五条,都对用人单位依照法律和合同约定向劳动者足额、及时发放工资做了规定,不得随意克扣和拖欠劳动者工资,不得将扣发工资作为处理职工的一种处罚性手段。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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