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案情当事人双方派出所签了不同意调解书后 其中一方还能反悔吗?

2019-05-26 12:30:16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申请伤情鉴定:
    1、如果构成轻伤或轻伤以上,打人者就涉嫌故意伤害罪,依法应被追究刑事责任。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
    2、如果伤情鉴定为轻微伤,只能要求民事赔偿,受害者可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同时可以要求给予行政处罚。
    3、公安机关立案后,受害者还可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赔偿。当然也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人身损害赔偿。
    4、人身损害赔偿的项目包括: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伤残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 劳动仲裁调解书签字后,不可以再反悔。  劳动仲裁调解书系仲裁委在处理劳动争议过程中依法对双方的争议进行调解,并且是在合法且双方自愿的基础上经调解达成协议,仲裁调解书一经送达双方,仲裁调解书即生效。,不能再反悔。  法律规定有: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42条规定: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发生法律效力。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三)第十一条规定: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的调解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一方当事人反悔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裁定驳回起诉。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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