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想请问下,我吸完毒送朋友回家,但是在路上被抓了,朋友跑掉了,尿检检了,笔录做了,手印安了,他放了我,要我提供贩卖毒品人给他,我给了,过了几天他打电话给我,问我买毒品手机号码是哪一个,我有两个,我说两个都打过,问我号码是那个身份证,我也说了,一个是我老婆身份证,一个是我身份证,派出所人是不是又想抓我,帮忙快速回信

2019-05-26 13:38:43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 走私 [2] 、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1、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
      
    2、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集团的首要分子;
      
    3、武装掩护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
      
    4、以暴力抗拒检查、拘留、逮捕,情节严重的;
      
    5、参与有组织的国际贩毒活动的。
  • 精神病患者贩卖毒品构成犯罪问题: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的,不负刑事责任。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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