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有一个朋友刚才发了一条消息,她哥哥由于去朋友家喝酒,而导致不知名原因的死亡,官方称是因为高空坠楼死亡,但是她了解到人是在11楼下坠的,那么尸体应该不成人样了,但是她哥哥的尸体除了淤青和少许血迹再无别物,而且后来哥哥朋友的家长带几十个人登门恐吓,官方不准家属看尸体,不准看现场,也不见家属她怀疑哥哥不是意外死亡,而是酒后争执而失手杀了人,虽说这是猜测,但是也有一定的可能性,现在家属木办法搜集证据,但是想知道真相,现在有没有办法让XX央的法院知道这件事,没办法搜集证据是不是就没有办法申冤了,我们哪儿属于XX的地方,几乎每年都要出现几起奸杀案,但是之后总是不了了之,而且我们哪儿的人法律意识薄弱,

2019-05-26 23:20:39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刑法修订条文第 352条(毁损罪)增列:传送或散布具恐吓性、暴力性或猥亵 性之资料,或谩骂 、侮辱他人等不当言论可能触犯刑法的恐吓罪。 第二百二十六条以暴力、威胁手段强买强卖商品、强 迫他人提供服务或者强迫他人接受服务,情节严重的,处 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单纯的恐吓行为一般是不构面犯罪的,但是有些行为也构成犯罪,如:
    1、恐吓时索要财物,有可能构成敲诈勒索罪.人我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 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
    (三)第八条规定“ 投放虚假的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编造爆炸威胁、生化威胁、放射威胁等恐怖信息,或者明知是编造的恐怖信息而故意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这就是说这样的恐吓这是构成犯罪的。
  • 按照我国一般的风俗习惯,同桌饮酒人在共同饮酒过程中必然存在相互敬酒、劝酒的情况。受害人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应当对自己的身体状况、酒量大小有清醒的认识,也应当清楚过量饮酒会对身体造成不良影响,但其属于履行对自身安全的注意义务,在饮酒过程中不进行自我控制,导致过量饮酒,因此,受害人应当对其过量饮酒带来的严重后果自行承担。
    在实际生活中往往要求共饮人承担责任的理由大多数是“明知饮酒有害健康,仍劝人饮酒”,“明知过量饮酒有损健康,仍不加劝阻”,“共饮者没有给予醉酒者适当的救护、救助、劝阻、护送”等。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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