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各位律师好:我是在一家品牌鞋店专卖店工作的。在上个月5月20日老板通知我们关店。要求我们在24日前全部打包库存寄回公司。店面也已经在24日转手给别人经营服装。我们所有的员工4,5月份两个月的工资都没有拿到,老板一直拖着。现在公司那边又以库存数量不对,强硬要求我们店员赔偿了公司1万4千多的货款。(店面转让时,老板只让我们打包库存和电脑资料寄出,并没有和我们核对账目,所有库存产品和资料寄回公司后,公司才告知说库存差100多对,并且公司领导打电话威胁店长要求我们赔偿了所有的短少库存。店长已让每个员工赔偿并且款项已转到公司)。但到目前为止我们所有的店员还没有领到工资。请问公司这样要求我们赔偿短少的库存是否违法,我们是否能够起诉公司。另我们的工资问题已去劳动局申诉,但到现在还没有回复如何处理。我们是否应该起诉。老板是否要按3倍来赔偿我们?

2019-05-27 05:10:23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关于劳动者的工资,根据法律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不得克扣或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 在争取合法领工资的维权中需注意:

    1、要确认和单位之间的劳动关系的事实,如工资单,考勤记录,工作过程中的文件记录。

    2、确认劳动关系后,对于单位拖欠工资的违法行为,可与老板协商,要求单位补发工资。

    3、如果协商不成,带好相关资料到劳动局投诉,或者直接到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仲裁委提出劳动仲裁。

    4、如果拖欠工资数额比较大的话,可以直接请律师打官司,通过诉讼的方法来要回被拖欠的工资。

    在解决工资问题上,如果可以协商解决最好协商解决,如果不行,就到劳动部门申请仲裁,对仲裁结果不满的,在15日内要提起诉讼。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