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家人骑电动车被对方追尾,肇事者停车到我家人跟前我家人提出让他拨打120他没到电动车跟前就说了一句是你自己摔倒的然后驾车离去。电动车上有明显碰撞痕迹车和人都被撞倒七八米远头部一直在流血对方也没拨打电话及时救治。像这种情况找到肇事方能对肇事方做出怎样的处罚?如果找到对方我能对他做出刑事诉讼吗?

2019-05-27 06:20:01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如果只是一般的追尾事故,按醉驾处罚,罚款1000-2000元,拘役6个月以下,吊销驾照5年。如果造成一人以上重伤,是重大交通事故,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吊销驾照终身。
    负全责的,赔偿所有损失。
  • 骑电动车发生交通事故,报警后交通部门认定责任。根据责任赔偿,协商不成,起诉解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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