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有一个客户3月5日打电话过来叫我送将近4000元的面粉到他指定的车上去,约定是货到后钱由驾驶员带回来,可是第二天早上问驾驶员货款的事,驾驶员说客户没给钱,打电话问客户,客户直说这几天没钱,过几天还钱给我,没经过我同意就把电话挂了,过后几天再怎么联系再也没人接了,我找到驾驶员一同去客户所在地报了警,可警察说只能帮我们协条,劝我去法院起诉,但我手上什么证明都没有,我能起诉吗?法院能受理吗?

2019-05-27 12:16:48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如果仲裁已经生效,对方起诉法院受理不影响执行机关对原结果的执行。除非是遇到到其他不了抗拒的因素,对方可以申请暂缓执行。但是必须得到执行机关的批准,否则不会影响。
    暂缓执行,是指执行程序开始后,人民法院因法定事由依职权或根据当事人、其他利害关系人的申请,决定对某一项或几项执行措施在规定的期限内提供担保暂缓执行的一种制度。
    暂缓执行只能发生在执行过程中须有法定的事由出现。暂缓执行只是暂时的停止执行申请暂缓执行必须提供担保,待法定事由消失后应立即恢复执行。
  • 子女抚养权起诉程序: 写好诉状,到对方住所地法院起诉。程序参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一条 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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