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如果买到假货,如何投诉,索赔金额可以是多少

消费者维权
2019-05-27 15:23:1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消费者在商场购物买到假货,维权的方法和途径主要有以下五种:
      
    (一)与经营者协商和解;
      
    (二)请求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调解;
      
    (三)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
      
    (四)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
      
    (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另外,消费者在商场购物买到假货,有权要求商场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
  • 消费者买到假货的可以采取以下方式维权:
    与经营者协商和解;
    请求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调解;
    向有关行政部门(工商局)投诉;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三十九条 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
    (一)与经营者协商和解;
    (二)请求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调解;
    (三)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
    (四)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
    (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买到假货,可以向消费者协会投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三十七条 消费者协会履行下列公益性职责:
    (一)向消费者提供消费信息和咨询服务,提高消费者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引导文明、健康、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消费方式;
    (二)参与制定有关消费者权益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强制性标准;
    (三)参与有关行政部门对商品和服务的监督、检查;
    (四)就有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问题,向有关部门反映、查询,提出建议;
    (五)受理消费者的投诉,并对投诉事项进行调查、调解;
    (六)投诉事项涉及商品和服务质量问题的,可以委托具备资格的鉴定人鉴定,鉴定人应当告知鉴定意见;
    (七)就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支持受损害的消费者提起诉讼或者依照本法提起诉讼;
    (八)对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通过大众传播媒介予以揭露、批评。各级人民政府对消费者协会履行职责应当予以必要的经费等支持。消费者协会应当认真履行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职责,听取消费者的意见和建议,接受社会监督。依法成立的其他消费者组织依照法律、法规及其章程的规定,开展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活动。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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