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上班一个半月,主管找我谈话,问我感觉公司怎么样?然后一个小时后说我试用期表现不好做不下去啦!我说给我一张辞工单吧!她马上就给我啦!我写的辞职到月底,她却让我收拾东西到一楼交厂牌走人啦!辞职理由她写的试用期不合格呢!

2019-05-27 16:23:01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辞职即辞去职务,是劳动者向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或劳动关系的行为。辞职一般有三种情形:一是依法立即解除劳动关系,如用人单位对职工有暴力或威胁行为强迫其劳动、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资等,职工可以随时向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要求;二是根据职工自己的选择,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三是向用人单位提出申请,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
  • 我国劳动合同法有明确规定,在签订劳动合同是可以约定试用期,劳动合同外单独约定试用期的视为约定的是劳动合同的期限。劳动合同期限为三年以上的,最多可以约定六个月的试用期,劳动和同为三年以下一年以上的可以约定三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的试用期。
    在试用期内辞职的,不用向公司支付赔偿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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