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新房年前装修承包给一个人,总价4.88万,已支付4.2万工程款,现还剩大部分工项未做,对方回避我不打算再开工,我该怎么办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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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要知道谁支付工资,一般的建筑工程都有发包方、承包方、劳动公司、包工头。包工头给不了钱,可以找劳务公司。如果工程因承包方和劳务公司之间有问题,工程款不能及时向劳务公司结算,工程的承包方也有义务支付工资。
被拖欠工资后,找包工头、劳务公司和承包方都可以。
另外讨薪的时候,可以通过协商、调解、
仲裁、
劳动监察、诉讼等途径。一定要保管好工资欠条、出勤记录、或者其它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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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条 建设工程施工
合同无效,但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承包人请求参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的,应予支持。 第三条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且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不合格的,按照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发包人请求承包人承担修复费用的,应予支持;
(二)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不合格,承包人请求支付工程价款的,不予支持。 因建设工程不合格造成的损失,发包人有过错的,也应承担相应的
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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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