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一天我跟朋友喝酒3个人,喝醉了。其中一个朋友把我送回家了。另一个朋友没走被别人打了,那个被打的朋友说我跟对方当时打架了,他没走跟人家理论。最后人家来人把他打了。说要求赔偿。但人家说让我赔偿。我都不知道怎么回事。那个朋友也让我赔偿。我该怎么办?

2019-05-27 18:56:26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1、赔偿原则为,受害人对于损害发生有过错的,侵害人有权要求减轻赔偿责任。
    2、如果受害人对于损害发生有过错的,根据其过错程度,决定侵害人可以减轻赔偿责任的比例,具体比例由双方交涉,交涉未果,由人民法院根据案情予以酌定。
    3、打人者依法应当承担的赔偿责任为,受害人因治疗伤情所导致的合理的、必要的、与损害后果存在关联性的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住宿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后续治疗费等费用,打人者作为赔偿义务人应当给付。
    如果伤情较为严重,涉及给受害人本人或其近亲属造成精神损害的,受害人或其近亲属有权依法提起精神损害赔偿
    4、如果酒后打架,符合追究刑事责任的,按照刑法17条的原则,将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5、故意伤害他人身体,导致受害人轻伤二级以上即会按照刑法234条追究刑事责任。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导致受害人轻微伤或不足轻微伤的会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43条追究行政违法责任。
  •  故意打人致伤应当赔偿实际造成的损失。
       《民法通则》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侵害公民身体造成伤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残废者生活补助费等费用;造成死亡的,并应当支付丧葬费、死者生前扶养的人必要的生活费等费用。
      一般伤害具体项目包括医疗费用、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营养费,如果可以评残的话,可以要求赔偿伤残赔偿金,被抚养人生活费。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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