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的店面装修才一年多,现在要拆迁,我和房东没签赔偿合同,我能要到装修费吗

2019-05-27 20:27:22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根据《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12条规定:“拆迁范围确定后,拆迁范围内的单位和个人,不得进行下列活动:
    (三)租赁房屋”。
    因《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属于行政法规,该条为强制性规定,因此按《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4条的规定,签订的租赁合同为无效合同。房东不仅要把房屋可能将要被拆迁的信息告知承租人,而且一旦明确拆迁范围,再进行出租,则属于违法出租,应该承担相应的责任。此外,承租人为了更好地维护自身的利益,在签订租赁合同时,应积极主动对该区域动迁情况进行调查,避免因签订无效租赁合同而受到经济损害。
  • 出现房屋装修合同纠纷怎么办?针对装修纠纷,有关部门制订了部分法律法规。比如,《建筑装饰装修管理规定》指出,房主或房屋使用者因装饰装修损坏毗邻房屋的,应该负责修复或赔偿。

    (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解决

    按照本法,房屋装修合同纠纷作如下处理:

    1、与经营者协商解决;

    2、消费者请求消费者协会调解;

    3、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诉;

    4、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

    5、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专家提醒您要注意,一般情况下如果提请了仲裁,便不得再向法院提出诉讼。

    (二)依据《民法通则》、《经济合同法》以及其他法律解决

    1、当事人自行协商;

    2、主管部门行政调解;

    3、仲裁解决;

    4、诉讼解决。

    (三)行业规定对纠纷的解决

    某些家居装饰市场规定,解决纠纷按下述流程进行:

    1、投诉;

    2、调解部受理;

    3、质检部根据合同及图纸进行现场核查;

    4、调解部、质检部依核查结果进行调解。
  • 您好。

      按照您的情况,应当是可以获得一定赔偿的。拆迁过程中,您可以向负责协商拆迁补偿的机构反应您租赁的情况,说明房屋装修的部分费用赔偿问题。若直接和房东或是拆迁部门协商无果的,那么您只能通过收集您在厂房装修时所花费的具体费用(发票、清单等),拿着厂房要拆迁的证明和租赁合同去人民法院起诉,要求给予一定金额的赔偿(会有一定的折旧费)。

    希望我的回答对您有所帮助。
  •  租房合同未到期,即使房东愿付违约金,租客也可以不搬走的,租客有权按照合同执行。
      如原房东违反租房合同,除了赔偿违约金,还要赔偿其他损失。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
      第一百一十二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第一百一十三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经营者对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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