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朋友工地上有外面的混混来闹事,他们先动手的,结果朋友他们三个人把对方三人打伤,其中一个人双手骨折,一个人头上撞破有个轻微疤痕,另外一个人没有什么事。现在我朋友被刑拘,他们都没有事怎么回事定性为聚众斗殴

刑事辩护
2019-05-28 01:43:38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聚众斗殴罪中,双方都积极参与并致对方受伤的情况下应支持附带民事诉讼被告方反诉请求。
      首先,法律并没有对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作出反诉的禁止性规定。
      其次,在附带民事诉讼中的合法权益理应得到同等保护,如果不允许其提起反诉,有违刑事诉讼保障人权的基本精神。
      最后,只有双方故意引起的犯罪才可支持反诉,因为此类犯罪对方的损害与自身都有过错,支持反诉符合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之精神,即对方的犯罪行为致自身受到损害提起民事诉讼赔偿,而其他犯罪不存在此特点,因此,不支持反诉。
      对于其他犯罪,被害方的过错造成刑事被告人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的,可以作为减轻民事赔偿的情节,不应允许被告人提出反诉。
  • 从刑法上将,一被告纠集其他被告共同进行聚众斗殴的,这属于共同犯罪,而在共同犯罪中,受害人因此遭受损害的,可以在刑事诉讼程序之外另行提起民事诉讼请求赔偿。
    而从民事法律角度讲,一被告纠集其他被告共同进行聚众斗殴的,属于我国《侵权责任法》所规定的共同侵权
    根据《侵权责任法》 第八条 “ 二人以上共同实施侵权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连带责任。”这一规定,受害人自然可以向其中任意一人主张全部的赔偿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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