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同居十年,名下没有财产,所有储蓄在女方手里,男方如何分得财产

2019-05-28 01:47:57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同居期间财产、债务的处理依然是参照1989年11月21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其规定为:  
    1、分割财产时照顾妇女、儿童的利益,考虑财产的实际情况和双方的过错程度,妥善分割。  
    2、同居期间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  
    3、同居期间为共同生产、生活而形成的债权债务,可按共同债权债务处理。  
    4、解除同居关系时,一方在共同生活期间患有严重疾病未治愈,分割财产时,应给予适当照顾,或由另一方给予一次性的经济帮助。  
    5、同居生活期间一方死亡,另一方要求继承死者遗产,且符合继承法第14条规定的,可以根据扶助的具体情况处理。
  • 我国法律允许夫妻双方通过协商的方式对夫妻的共同财产进行协商,如果能够就离婚时的债务以及共同财产均协商清楚的可以协议离婚,不能解决的可以起诉到法院请求法院予以判决,从而确定夫妻共同财产如何分割以及夫妻的婚姻共同债务如何分担。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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