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家房屋拆迁,家里外公外婆生了9个女儿,大女儿招女婿在家,我妈是第七个女儿,家里本来就两间老屋,有宅基证,是外公的名字,后来因为想让我妈也招女婿在家,就在前面又批了一块地建了房子,宅基证是我舅妈也就是大女儿的名字,而后面的老屋就卖给我妈了,但是当初也没想到会拆迁,就没过户。现在拆迁,我妈只有30个平方的户口房,后面我妈买的房子不能按正常赔偿,请问,合理吗?

拆迁补偿
2019-05-28 03:32:02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各地拆迁补偿安置政策不同。有的地域拆迁安置,是按照你家户籍常住人口的数量,按照人平均多少平米以及多少钱,来发放拆迁安置房产和过渡补偿款,这样的话,只要是你家人都在那本户口本上,每人都会有相应的安置房产补偿以及过渡安置费用。

    还有的地域。拆迁安置,是不看你家户籍人口数量的,是依照您家房产证上平米数,以及实测数值,有拆迁办统一认可一个数值平米数,依照比例,赔偿你家庭房产面积,给你家安置房产,新房采取多退少补原则。
  • 拆迁补偿的安置房是在集体土地上还是在国有土地上。如果是在集体土地上的话,属于小产权的房子,不能办理产权证,买卖的话得卖给本村集体组织的原先成员。
    如果是经济适用房,5年内不得买卖,可以直接卖给国家。
    如果是商品房,有产权证,能办理过户的话,可以自由买卖。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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