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镇政府要租用村里的土地修路,只是租用,1000元每亩,合同上没有租用年限,只说明如果国家要征地时再归还土地。有一家的稻田要被租用0.139亩,所有租用费一共1300多,一次付清。。但到现在为止还有人没有签合同,政府已经开始动工,且政府没有支付租用费用。请问这样的土地租用合同合法么?土地可以这样租用么?

2019-05-28 06:47:09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征地没有年限规定:一,土地被政府征收后,性质从集体所有,变成了国家所有; 二,农用耕地按规定是不能被政政府征收的,所以不存在三年不耕种,集体就有权收回的情况;三,土地被征收后,对方怎么使用是对方的职权范围,第三人不能干涉; 四,政府部门会有相应的规划,如果对此有疑问的,可以咨询当地征管部门。   一,集体土地征收的程序,包括以下七项:
    一、建设项目用地单位向市、县国土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用地申请;
    二、市、县国土部门拟订征地方案报同级人民政府审查后逐级上报;
    三、征地审核与批复;
    四、被征地所在人民政府发布征收土地方案的公告;
    五、被征地所在地人民政府及其国土部门制订补偿、安置方案并公告;
    六、被征地所在地人民政府及其国土部门补偿安置方案的实施;
    七、建设项目用地单位获发建设用地批准证书。   集体土地的征收应当遵循下列三项原则:
    1、必须以实现公共利益为目的;
    2、必须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
    3、必须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条件及被征地农民的生活。
  • 土地如果已经超过了使用期限是要归还给国家或者集体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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