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解放前老人去世后抚恤金和丧葬费怎么发放,什么时候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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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1981年6月2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关于印发革命工作人员牺牲、病故证明书(试样)的通知》(民[1981]优49号):“一次抚恤金发给家属的顺序:
(一)有父母无配偶的,发给父母;
(二)有配偶无父母的,发给配偶;
(三)即有父母又有配偶的,发给谁,由其父母、配偶自行商定。商定不通的,一次抚恤金,半数发给父母,半数发给配偶。
(四)没有父母、配偶的,按下顺序发给其他家属:
(1)子女;
(2)共同生活未满十六岁的弟妹;
(3)扶养工作人员长大的其他家属。无上述亲属,不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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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最新的规定,因工致残退休后死亡的职工,丧葬补助费标准为工伤保险统筹地区6个月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一次性困难补助费标准为8个月本人生前月基本养老金。供养直系亲属抚恤金标准为本人生前月基本养老金的40%(配偶)或30%(其他亲属)。
由养老保险基金支付的待遇为⑴丧葬补助费2000元;⑵一次性困难补助费8个月本人生前月基本养老金。 供养直系亲属抚恤金以及由养老保险基金支付的丧葬补助费低于按因工死亡丧葬补助金标准部分,退休人员原单位已参加工伤保险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未参保的由原用人单位支付。
原单位已破产或不存在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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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