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问一下,身上带有毒品10克,然后被公安机关抓了,但是没有贩卖证据,家中搜出1.75克,第一次口供承认贩毒,第二次翻供自己吸食毒品,第一次是逼供,还有,被抓时没有尿检,会怎么判?

刑事辩护
2019-05-28 08:10:31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国家鼓励吸毒成瘾人员自行戒除毒瘾。吸毒人员可以自行到戒毒医疗机构接受戒毒治疗。对自愿接受戒毒治疗的吸毒人员,公安机关对其原吸毒行为不予处罚。我的补充::04 吸毒成瘾人员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所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作出强制隔离戒毒的决定。第三十八条 吸毒成瘾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作出强制隔离戒毒的决定:
    (一)拒绝接受社区戒毒的;
    (二)在社区戒毒期间吸食、注射毒品的;
    (三)严重违反社区戒毒协议的;
    (四)经社区戒毒、强制隔离戒毒后再次吸食、注射毒品的。对于吸毒成瘾严重,通过社区戒毒难以戒除毒瘾的人员,公安机关可以直接作出强制隔离戒毒的决定。吸毒成瘾人员自愿接受强制隔离戒毒的,经公安机关同意,可以进入强制隔离戒毒场所戒毒。
  • 贩毒在刑法上叫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贩卖毒品是以营利为目的。刑种根据贩毒数量种类和其他情况从治安管制拘役直到死刑。吸毒是不以营利为目的,只是自己吸食毒品,承担行政治安处罚。
    但如果你在吸毒的同时大量持有毒品,不管你是为了自己吸食也好,还是别用处也好,都会犯非法持有毒品罪。这也是受刑罚惩处的,最高刑可到无期徒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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