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朋友和一个人发生纠纷,拿刀准备伤人时被别人拦下,后被警察带走了,我朋友构成故意伤害罪吗?能不能减轻处罚呢?

刑事辩护
2018-08-10 07:12:2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罪;组织出卖 人体器官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第二百三十四条之一 组织他人出 卖人体 器官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未经本人同意摘取其器 官,或者摘取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的器 官,或者强迫、欺骗他人捐献器 官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违背本人生前意愿摘取其尸 体器官,或者本人生前未表示同意,违反国家规定,违背其近亲属意愿摘取其尸 体器官的,依照本法第三百零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以上就是故意伤害罪主犯所应该接受的惩罚。
  • 根据刑法第234条的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应当立案。故意伤害他人,只有达到法定的轻伤,重伤标准时,才构成故意伤害罪,予以立案。故意伤害罪量刑标准:

    1、犯故意伤害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2、犯故意伤害罪,致人重伤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3、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 故意伤害罪,是指故意非法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行为。对于该罪的处罚,根据《刑法》第234条的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其中的重伤指的是什么呢?根据《刑法》第95条的规定:本法所称重伤,是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伤害:  
    (一)使人肢体残废或者毁人容貌的;  
    (二)使人丧失听觉、视觉或者其他器官机能的;  
    (三)其他对人身健康有重大伤害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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