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出售小产权房,请问需要办理什么手续,签订哪些合同,没有房产证。

2019-05-28 09:42:42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严格说,法律上根本没有小产权房这种概念,这只是民间俗称,而种类较多,普通老百姓根本分不清,一种是经适房,房主拿到房子五年内不得上市进行二手房交易,买卖合同无效。五年后交易要向国家补缴高额出让金。
    另一种就更不提了,盖在农村土地上,所谓小产权,其实就是没产权,国家不认的。就是分给农民的房子,跟宅基地性质差不多。而法律规定,非本村农民户口不许购买。因此无论多少年,这合同都是无效。
    卖房日后反悔,合同解除,房子你拿不到。法院只能判返还购房款本金。补偿部分按照市场价增值,双方分摊,一般一人一半。比如:“你买房是价值50万,打官司时价值100万,一般判房子还给对方,对方连本带利赔你75万左右”。
  • 办理房屋出售时,买卖合同应当载明的主要内容包括:双方当事人的姓名或名称住所,房地产权属证书名称和编号,房地产坐落位置、面积和四面界限,土地宗地号(土地规划局批准的每宗土地使用权证的编号),土地使用权取得的方式及年限,房地产的用途或使用性质,成交的价格及支付方式,房地产交付使用的时间,违约责任,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 离婚后办理房产证事宜:离婚后,如果房屋实际所有人发生变化,需到房地产登记管理机关办理产权变更。
    这里所指的“房屋实际所有人发生变化”,分为两种情况:【一】是房屋原属于夫妻双方共有,离婚后变为其中一方所有的。
    【二】是原属于夫或妻一方所有,离婚后转为另一方所有的。
    在这种情况下,应当办理房屋产权过户手续,领取新的《房屋所有权证》,以保持“房屋实际所有人”与房地产主管机关登记资料的一致性。
    房屋产权属于公民的不动产资源,其产权登记实行动态管理。《物权法》第十四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
    ”《物权法》第十六条还规定,“不动产登记簿是物权归属和内容的根据。不动产登记簿由登记机构管理。”
    依据上述规定,只有登记在案的物权人才属于该房产的合法所有人,也就是说,房屋物权变更后,必须在房地产登记管理机关的房屋登记薄上做变更登记,使房屋的实际所有人与房屋登记薄上记载的内容相一致,变更后的物权才会发生法律效力。
  • 由于出卖人的原因,买受人在下列期限届满未能取得房屋权属证书的,除当事人有特殊约定外,出卖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因此,在开开发商出于自身的原因违约的情况下,买受人可以要求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
    违约金当事人有约定的从其约定,无约定的按法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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