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 我签订了一份无抵押贷款合同声称要缴纳3000保金对方是以邮件发给我的叫我打印出来签好了给他拍照拍过去打印出来的复印件有法律效力嘛

2019-05-28 10:23:2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无抵押贷款不需要担保人不需要担保人,只要你能提供一下几种基本资料就能办理:
    1、身份证明(必须原件)
    2、工作/经营证明(可复印件)
    3、收入/公私证明(必须原件)
    4、住址/经营场所证明(可复印件)
    5、个人/企业征信(必须原件)
    当你准备到以上几种材料后,你需要到该公司填写贷款申请表,授权书,以及协议书。
    该公司会花费几天的时间来审核你准备的材料的真实性,以及你的个人的信用评级。
    如果审核通过,那么你需要携带申请时的材料的原件以及该公司要求的银行卡到公司填写合同书。
    注:贷款前需问清楚费率,期限,还款方式。签署合同时需详细了解还款及所还金额,违约金数。
    贷后依照个人情况选择按期还款,还是一次还清。
  • 抵押权登记是指抵押权人向法律规定的有关部门将其在特定物上所设定的抵押权的事项予以记载的事实。从抵押权的事项予以记载的事实。从抵押权生效的条件来看,抵押权登记包括形式登记和实质登记。
    所谓形式登记,是指登记对抵押权的生效只具有确认或证明的效力,而没有决定其能否生效的效力。也就是说,抵押合同的生效,公以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为要件。

  • 1、房屋抵押权存续期间,抵押人经抵押权人同意后转让抵押房屋的,房屋买卖合同有效。抵押人应当将转让所得价款向抵押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提存,抵押权人不得再就该房屋行使抵押权,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2、房屋抵押权存续期间,抵押人未经抵押权人同意后,转让抵押房屋的,抵押权人请求行使抵押权或确认房屋买卖合同无效,应予以支持。但抵押人清偿债务抵押权消灭,或受让人代为清偿债务抵押权消灭的除外。
      
    3、房屋抵押权存续期间,抵押人未告知买受人抵押事项而转让抵押房屋的,买受人请求确认房屋买卖合同无效,应予以支持。但抵押权人追认转让或抵押人清偿债务抵押权消灭的除外。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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